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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材专业市场质量监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6-15  点击:1480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材专业市场质量监管的通知
食药监电〔2015〕3号
2015年02月09日 发布

河北、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22日至28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对河南禹州、安徽亳州、河北安国、湖南廉桥、四川荷花池等5个中药材专业市场进行了飞行检查,检查结果已在总局政务网上通报。近年来,经多次整治,中药材专业市场秩序有所改观,但飞行检查发现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严重影响中药质量安全,对群众健康构成了潜在危害。为进一步加强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整治行动。河北、安徽、河南、湖南、四川5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针对本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中药材以次充好、染色增重、掺杂使假等质量问题和违法加工、违法经营等行为。整治工作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统一行动,坚决查处中药材专业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经营活动,净化中药材市场。

  二、严厉惩处违法犯罪行为。这次飞行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突出的有:河南禹州市场部分商户当街对栀子进行染色、柴胡以非药用部位代替药用部位出售,河北安国市场红参掺糖增重、沉香喷油掺杂,安徽亳州市场销售假蒲黄、假海金沙,湖南廉桥市场以理枣仁冒充酸枣仁、土大黄冒充大黄,四川荷花池市场用泥沙对地龙和土鳖虫增重等。总局已对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上述5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对通报的违法违规行为迅速进行立案查处,对已经构成制假售假犯罪行为的,要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切实加强中药材监督管理。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举一反三,统筹利用监督检查、检验监测、投诉举报等多种手段强化监管。要采取飞行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要针对容易发生以次充好、染色增重、掺杂使假的中药材品种加大抽验频次,提高抽验的针对性。要对投诉举报信息高度重视,及时调查核实,充分发挥社会共治的作用。要加大与相关部门协调力度,提升监管合力,共同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

  四、加大信息公开和曝光力度。各地在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管中查办的案件和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及时上报总局。检查的结果、检验的结论、查处的意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违法违规案件统一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由总局在政务网站予以曝光。

  五、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责任。中药材市场所在地政府要严格按照经国务院同意、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8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管理的通知》(食药监﹝2013﹞208号)要求,加强中药材市场管理,建立完善市场交易和质量管理规范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社会监督机制。切实履行《中药材专业市场管理责任书》的责任,加大对市场的日常管理和巡查排查力度,确保市场净化和交易规范。

  河北、安徽、河南、湖南、四川5省的整治行动及案件查处的阶段性情况于2月17日前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总局将适时对整治效果再次进行检查。

  联系人:药化监管司 林长庆
  电 话:010-88330854
  传 真:010-68311985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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