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深圳经济特区36岁生日,昨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议表决通过了被誉为深圳医疗“基本法”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可谓是给深圳市民和医疗界送上了一份大礼!
这是全国首部地方性医疗基本法规,历经四次审议终于通过,将于2017年1月1日实施。
大医院可以限号了
人挤人对医患双方都不好
到大医院看病,排上半天队,问诊过程却只有匆匆几分钟,这种备受社会诟病的情况有望得到改变。根据《条例》,二、三级医院可以适当限制接诊非急诊、非转诊患者;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门诊医生类别和专业特点安排每日接诊患者的人数,以保障患者的就诊时间。这意味着天天人满为患、医护人员累成狗的大医院将可以限号了。
深圳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限制医生接诊量,实际上就是今后医院门诊要实施限号。当前,深圳市各大医院人满为患,一个医生一天看100多个病人也是常有的事。医生长期超负荷工作,不利于自身身体健康,病人的就诊时间也得不到保障,还有潜在的医疗质量风险,间接造成医患关系紧张。实行门诊限号,对医患双方都有利。
根据《条例》,门诊医生接诊量指导标准由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大医院限号后咋办?
去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报销更多!
在医疗资源紧张的情况下,不少人担心限制门诊医师接诊量,会导致市民挂号更加困难。针对这个问题,《条例》要求推行分级诊疗制度,明确二、三级医院主要承担急诊、住院、疑难危重病症的诊疗服务和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医学科学研究及教学工作;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承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基本诊疗、康复和护理服务。
《条例》还要求,政府应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为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备满足需求的业务用房、医疗设施设备和卫生技术人员等;要求市社保部门健全与分级诊疗相衔接的医保费用差别支付制度,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引导患者对基层医疗机构首诊的相关政策。这意味着,今后到基层医疗机构看病将享受更多医保报销。此外,《条例》还规定医疗机构可以安排卫生技术人员为签订了服务协议的患者提供家庭医生服务。群众患病后可以第一时间问诊自己的家庭医生。从而建立“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合理就医秩序。
全面放开医疗服务市场
大力鼓励社会办医
为了解决医疗资源不足的问题,《条例》采取多种措施鼓励社会办医。
明确提出了医疗机构不分所有制形式、经营性质,在医疗服务准入、医保定点、职称评定、等级评审、科研教学和学科建设等方面享受平等对待的基本原则。
规定对各类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给予适当财政补助;非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业务量达到其年度业务总量的一半以上的,其用电、用水、用气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
取消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医疗机构筹建批准事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特区申请设立医疗机构,并与深圳市商事登记制度相衔接,规定设立医疗机构应当进行主体资格登记,这为给社会办医疗机构今后进行股权转让、上市等资本运作扫除障碍。
患者需复印病历须六小时内提供
近年来医患关系的紧张反映出医患双方权利和义务不明确等问题。条例对此作了细化和更具操作性的规定。
比如,规定患者或者其代理人享有查阅或者复印、复制病历的权利。对已完成的病历,医疗机构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六个小时内提供查阅或者复印、复制。
又如,患者对其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费用等享有知情权,不宜或者无法告知患者的,应当告知其近亲属或陪同人员。
《条例》还明确了解决医患纠纷的四种途径,即自行协商、人民调解、仲裁和诉讼。对于上述途径都行不通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调解。
医疗机构纳入公共场所“医闹”
就别想再闹了
一段时间以来,各地伤医事件层出不穷令人忧心。当前公安机关将医疗机构按照内部保卫单位看待,没有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不利于预防和打击医闹、医暴等违法犯罪行为。
《条例》明确将医疗机构纳入公共场所,严禁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威胁、要挟医疗机构,在医疗机构寻衅滋事,聚众闹事,围堵医疗机构,侮辱、威胁、谩骂、伤害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其他工作人员等行为。医疗机构的医疗秩序以及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将得到更好的保护。
别再塞红包了!
医生收了可被吊销执业证书
为了加强行业自律,《条例》规定在特区执业的医疗机构和医师应当加入市医师协会成为其会员。医师的执业注册、备案和定期考核职责交由市医师协会负责。
同时,《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医护人员的从业规范,重点监管收取“红包”、违规推荐药品等行为。明确规定,医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准则,不得有“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属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者贵重礼品;因医疗执业行为违规收取第三方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向患者及其近亲属推荐非处方药品、保健品、非医疗用品并以此违规收取第三方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等三种行为,违反者将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停执业6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者则将被吊销其执业证书。
资料来源:深圳特区报、深圳市卫计委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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